律师介绍

卢献亭

卢献亭

联系我们

  • 姓名:卢献亭
  • 电话:13864715159
  • 邮箱:Luxiantinglaw008@163.com
  • 证号:13705200910640825
  • 律所:山东广胜律师事务所
  •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
您当前的位置: 东营劳动工伤律师 > 律师文集 > 工伤赔偿 >正文
分享到:0

  工伤纠纷不可以直接起诉法院,工伤纠纷属劳动争议案件,必须进行仲裁前置,当事人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审理。

  一、工伤纠纷可以直接起诉法院吗

  工伤纠纷不可以直接起诉法院。

  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要走仲裁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起诉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经过下列程序才可以起诉:

  1.必须先要申请工伤认定,若伤情严重的,还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获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凭认定工伤决定书等证据,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履行工伤待遇赔偿的前置程序;

  3.如果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裁决结果不服,必须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工伤事故处理程序

  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是: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工伤认定;

  3.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醒您,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三、工伤事故可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工伤事故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工伤人身损害,应当按照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2.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权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死者近亲属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具有填补、抚慰、惩罚的功能。

  3.由于工伤保险待遇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律性质和功能不同,对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